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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职责范围

 

教务科是函院负责招生、考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根据总院招生计划和省委党校训干计划拟制函院招生计划和方案,编写、发放招生简章。
2、组织全省的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和入学考试工作。
3、提出录取方案,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4、组织和协调全院各项考试与考务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本科开卷考试试卷及省函各种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以及各类试卷的分发、运送工作。
6、负责选调阅卷教师;组织各类试卷的阅卷工作。
7、组织全院的巡、监考工作,检查、督导各学区的考务管理工作。
8、制订和修订函授教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9、开展对函授招生、考务管理工作的研究和探讨。
10、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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