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组织机构>>教材科职责  

 

教材科职责范围

 

教材科是函院教材编印、征订、发行及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组织教材(含音像、电化教材)及辅导资料的征订、发行。
2、具体组织各类教材的发放。
3、作为省委党校函授教材编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制订省函大专教材编写计划,承办省函自编教材的竞标、编稿、审稿、出版、印制等事项。
4、组织编印省函大专《学员入学学习文件》。
5、开展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及考评工作。
6、负责每学期教材征订、发放的统计工作并协助校财务处做好教材款的收支和自编教材成本的核算与控制、教材印制、发行等费用的审核。
7、负责教材书库和教材样书(含音像、电化教材)的管理及安全工作。
8、建立和完善教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9、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返回


版权所有: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2002 (不得随意转载)
本站由大潮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