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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范围

办公室是函院的综合协调部门。其职责范围主要是办文、办事、办会。
1、协助院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2、草拟全院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等文稿。
3、负责各类文书的管理工作。做好文件的起草、审核、校对、签发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和装订;负责各种来文的登记、收发、传阅及报刊订阅、收发等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及管理。
4、负责全省函授的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对通讯报道组织的管理、培训、组稿及考核工作,编辑《函授专刊》,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5、做好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负责信访的调查落实,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6、协助院领导做好学区、辅导站、教学点(班)的设立、考核、检查等工作。
7、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保管和使用函院印鉴。
9、负责办学中各种表格、证书、招生简章、工作手册、通讯录等的印制,以及各类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维修。
10、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接待工作。
11、制订和修订全院规章制度。
12、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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